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湖南湘潭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重要专题
>
政策速递
> 正文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2006年5月1日起实行
2006-05-24 09:27 文章来源:
湘潭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下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在2006年5月1日起实行。她标志着我省酒类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治轨道!她对促进全省酒类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确保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招商项目】湘潭市桑榆老年公寓建设
2006-05-22 17:04
【招商项目】湘潭市少儿特长启蒙学校建设项目
2006-05-22 17:02
【招商项目】湘潭市义齿制作中心建设
2006-05-22 17:01
【招商项目】湘潭县老年公寓建设
2006-05-22 17:01
【招商项目】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建设
2006-05-22 17:00
【招商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06-05-22 16:58
【招商项目】昭山国际会展中心建设
2006-05-22 16:55
湘潭市“五一”黄金周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2006-05-22 16:37
关于下发《市商务局关于整顿机关和行业作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05-22 16:24
“龙行天下”——没有边境的思考
2006-05-22 14:4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