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认识加工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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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9 15:32 文章来源:商务部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
2006-11-14 09:26 文章来源:汪连海 王雪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我国加工贸易已发生了质的变化
发展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途径,加工贸易在规模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结构和水平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与当初低层次的加工装配已有了天壤之别。
一是规模不断增大。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发展到2005年的6905亿美元,增长了276倍,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从5.7%提高到48.6%,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加工贸易企业数目呈现几何式增长,从开放初期零星的几家发展到现在的9.2万家,已成为我国制造企业中的一支生力军。
二是结构不断升级。我国加工贸易是从纺织、服装和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起步,逐步转变到以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为主。2005年,服装、纺织品、鞋类、玩具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商品加工贸易出口571.5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13.7%,比2001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3129.8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75.1%,比1993年提高了39.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947.7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46.8%,比1997年提高了32.8个百分点。
三是形式发生了改变。改革开放初期,当时我国加工贸易主要以“三来一补”为主。1980年,来料加工进出口额13.3亿美元,约占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比重80%。随着“三来一补”企业大量向外商投资企业转型,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企业逐步成为加工贸易主体。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5778.7亿美元,占全国加工贸易的83.7%,比1990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由于东部地区具有区位和政策双重优势,东部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额的比重达到97.8%。
四是产业链不断延长。随着国内配套能力不断增强,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不断提高,上下游环节通过深加工结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加工产业链和产业配套群体,国内增值率不断提高。2005年,全国加工贸易增值率达到52%,比1991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全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达到1392亿美元,结转商品涉及2000个税号,占加工贸易商品税号总数的50%。
五是转型升级初步实现。一是外商投资开始将更高技术水平的中高端加工环节向我国转移;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通过参与加工贸易,走上了一条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之路,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得到很大增强;三是一批国内企业在从事加工贸易过程中,逐步创建自主品牌,开始从OEM向ODM和OBM发展。
我国加工贸易快速发展,得益于我们抓住了三次重大的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得益于国家不断出台和完善外贸外资政策,得益于各地积极探索有效的发展模式和机制。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和发展模式符合国际贸易的一般趋势和通行做法
加工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普遍方式。随着国际产业分工不断细化,产业转移不断推进,一件最终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在空间上日益分离,这就导致国际贸易中完全由一国生产的工业制成品越来越少,产品中包含进口、加工、复出口的成分越来越大,加工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2005年国际直接投资额接近9000亿美元,投资存量接近8.9万亿美元,跨国公司控制的国际贸易已经占世界贸易的70-80%,其中有1/3以上是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基本上都是加工贸易。我国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不是另起炉灶,搞特殊化,而是符合国际贸易发展大趋势的。
我国加工贸易所占比例与东南亚国家基本相当。发展加工贸易是东南亚地区推进工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其对外贸易中均占有较大份额。日本实施出口导向战略促进经济起飞,就是从世界各地进口大批原材料,加工制造制成品再出口;亚洲“四小龙”自然资源匮乏,资金不足,也是依靠发展出口加工业才实现经济腾飞的。这些国家虽然没有我国这样的加工贸易概念和统计,但都实行了鼓励进口再加工出口的政策措施。参照我国加工贸易统计范围,韩国加工贸易出口占总出口的比例超过85%,菲律宾占50%,马来西亚电子、电器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比例将近60%。我国加工贸易所占比例在一半以上,与他们的情况基本类似。另外,日本、欧盟等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国家也都有较高比例的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国际通行做法。对生产出口产品所含的进口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是国际规则一直就允许的。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2中规定“间接税减免制度可允许免除、减免或延迟对生产出口产品所消耗的投入物征收的前阶段累积的间接税,退税制度可允许对生产出口产品所消耗的投入物征收的进口税费进行减免或退还。”只有在减免和退还金额超过对投入物实际征收的税负时,才构成出口补贴。多数国家也对用于加工出口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或其它半成品免征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比较普遍的做法有四种:一是直接免税,保税监管;二是先征后退;三是提供保证金担保;四是封闭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贸易。如欧盟实行加工出口品的进口不纳关税和其它国内税为主的做法;马来西亚进口原材料如果是用来生产出口产品的,可以免关税和消费税;韩国对用于出口的进口原材料,在1960年代免征增值税,1975年以后名义上是先征后退,实际上是缓征或凭银行的“购买认可书”免征。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借鉴了多个国家的做法,在对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这一核心内容上与多数国家的做法基本一致。
当然,与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加工贸易也存在一些不同:一是这些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法律规定比较健全、监管效率和有效性较高;二是大都以本国企业为主体承接加工贸易,而我国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三是发达国家加工贸易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更高;四是发达国家加工贸易是双向的,进料加工和出料加工并行不悖,我国则以进料加工为主。这些不同,正是我国加工贸易的差距和不足。
促进加工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选择
28年的开放实践证明,我们通过发展加工贸易,有力推进了我国对外开放的起步和深入发展,大大加快了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可以说,今天现代化建设成就离不开加工贸易。但是,我们也应正视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限制加工贸易发展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良策,而应遵循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趋势和规律,提高对加工贸易战略作用的认识,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需要,在发展中去克服和解决。当前,国际制造业转移仍在继续,服务贸易外包和制造环节外包并重趋势越来越明显;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中西部地区通过吸收外资发展加工贸易也具备了一定基础。以上这些都为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机遇和内在条件。我们抓住有利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可以实现的。
第一,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从产品结构上,继续促进加工贸易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双高”方向发展,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更重要的是提升加工贸易价值链,要从单一加工向整个价值链的上下游扩散和延伸,提高价值和利润创造能力。同时,完善并严格执行原产地规则,消除加工贸易顺差的虚假增长;注重使用节能技术,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国加工贸易的能耗下降20%,国内增值率达到60%。
第二,提高本土企业参与加工贸易程度。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与外商合资合作的水平,强化加工贸易的溢出效应;鼓励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外资企业配套;建立“加工贸易自主品牌国产料件信息服务系统”,搭建内资企业融入国际营销渠道的对接平台,逐步增加国内零部件和原材料采购比重。力争 “十一五”期间,内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比重达到30%。
第三,引入和打造本地具有供应链管理能力的企业,提高本地企业接单能力。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大力发展研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物流和供应链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一批跨国公司的一级供应商,培育“全球采购、全球销售”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高国内企业直接接单能力,推动我国加工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向本土企业为主转变。
第四,强化技术溢出效应,更好地为培育自主品牌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鼓励跨国公司将更多技术含量的制造和服务环节向我国转移,鼓励跨国公司在华开展研发活动、提升研发水平;同时,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营销渠道;进一步加大技改支持力度,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比例,改变我国企业技术引进中的“重引进、轻消化吸收”;顺应逆向工业化的一般趋势,支持本地企业由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为主方向转变,走自主创新之路。
第五,促进加工贸易环节向有条件的中西部转移。加快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沿海中心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建立面向全球的生产性服务中心,逐渐从加工制造向接单中心转型。适度增加中西部出口加工区的数量,引导外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在中西部打造若干综合性物流园区,降低中西部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缩小中西部与东部的商务成本差距,协调推进由沿海向内地中西部地区梯度的转移,逐步形成比较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域发展格局。力争“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0%。
第六,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重要讲话精神,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各部门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沟通与协作,针对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全面推广上海“大通关”经验,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更加便捷有效的监管模式,坚持并完善以保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深加工结转政策,既能有效防止飞料走私,又能更好地为延伸加工链条、促进产业升级服务;三是整合现有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向国际上规范的自由贸易区模式转变,以适应承接高端制造环节和生产性服务业转移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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