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对我市拍卖行业进行督查的通知 |
|
| 2007-12-29 14:52 文章来源:湘潭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加强对我市拍卖行业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拍卖公司:
为规范我市拍卖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经我局认真研究,决定对我市拍卖行业进行一次督查,请各公司积极配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由市商务局组织,各拍卖企业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企业情况。
二、督查的范围
全市从事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包括湘潭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房地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万昌拍卖交易有限公司、湘潭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金锤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湘乡龙城拍卖有限公司、湘潭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湘潭中和拍卖有限公司、湘潭朝晖拍卖有限公司。
三、督查的时间及步骤
2007年12月10日—12月16日,各拍卖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12月18日—2008年1月15日,市商务局对各拍卖
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四、督查的内容
1、拍卖企业是否违反《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2、拍卖企业的拍卖程序(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展示、拍卖实施、佣金)是否合法,国有资产的拍卖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
贿赂行为;
3、拍卖企业的经营现状,包括2007年企业经营财务报表,重大拍卖活动的拍卖笔录及相关资料;
4、拍卖企业成立后是否有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未举办拍卖会,并不能提供营业纳税证明或当地工商部门每次拍卖活动成交备案的“拍卖备案申请书”的。
五、具体要求
1、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各企业针对督查内容进行自查,将自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文字材料报行业指导科。
2、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制度。通过这次督查后,全市各拍卖企业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初8号前将上季经营情况报市商务局行业指导科,联系电话:8570371。
3、提高认识,规范经营。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自查自纠,如实汇报情况。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这次督查后,我们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长期不懈地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
附:拍卖企业经营情况季度报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