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区家畜定点屠宰场规划方案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商务部商运发(2007)129号《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湘潭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家畜定点屠宰场规划方案》,为使该方案在本市辖区内贯彻落实,以确保屠宰场点撤并到位和顺利达标升级,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目的
规范我市屠宰行业管理,增强屠宰加工企业竞争力,提升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以达到“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打破地方封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食品在全国流通”的目标。
二、原则
把握升级达标实质,领会认定实施细则,结合屠宰行业实际,确保方案贯彻到位。
三、范围和对象
湘潭市雨湖、岳塘两区范围内的定点屠宰场。
具体对象为:
1、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
三角坪生猪定点屠宰场,板塘铺生猪定点屠宰场,乡里美食生猪定点屠宰场,宝庆路生猪定点屠宰场,小东门生猪定点屠宰场,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封闭式生猪定点屠宰场。
2、乡镇级定点屠宰场:
红旗生猪定点屠宰场,楠竹山生猪定点屠宰场,鹤岭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双马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荷塘乡生猪定点屠宰场,阳塘生猪定点屠宰场,易家湾生猪定点屠宰场。
3、牛羊定点屠宰场:
湘潭市菜牛定点屠宰场,宝庆路菜羊定点屠宰场,板塘铺菜羊定点屠宰场。
四、实施办法
1、确定规划。由市政府确定市区定点屠宰场规划方案。
2、制定标准。以商务部发布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为新定屠宰场标准。
3、整合现有屠宰场。
①作为国有性质的三角坪生猪定点屠宰场、小东门生猪定点屠宰场、板塘铺生猪定点屠宰场在改制完成后即自行退出并取消屠宰资格。
②宝庆路、乡里美食生猪定点屠宰场作为市级定点屠宰场继续保留。
③荷塘、阳塘、双马三家合并为一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
④红旗生猪定点屠宰场合并至宝庆路或乡里美食生猪定点屠宰场。
⑤楠竹山生猪定点屠宰场、鹤岭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易家湾生猪定点屠宰场继续保留。
⑥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封闭式定点屠宰场按原则操作方式不变。
⑦湘潭市菜牛定点屠宰场、宝庆路菜羊定点屠宰场、板塘铺菜羊定点屠宰场合并为湘潭市牛羊定点屠宰场。
4、特殊问题的处理。
①国有屠宰企业须加快改制进度,争取在2008年12月前完成改制。其中,小东门生猪定点屠宰场已改制到位,其定点屠宰权自行取消;三角坪生猪定点屠宰场征拆并改制到位后,于2007年10月份自动取消屠宰权;板塘铺生猪定点屠宰场改制尚未启动,应加快进度,在改制完成前,可以继续屠宰以顺利过渡完成。
②宝庆路生猪定点屠宰场已于2004年由步步高连锁有限公司入股并完成改制,故同意其屠宰权的转让,准许步步高连锁有限公司继承宝庆路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定点屠宰特许许可权。
③荷塘、阳塘、双马三家合并可采取股份制或合作制,具体事宜可由三家法人代表协商,如有不愿参股或合作者,其原屠宰权自行终止。
④红旗生猪定点屠宰场与宝庆路或乡里美食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合作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与其中的一家参股;另外一种是并为其中一家屠宰场,成为下设的屠宰车间。
⑤原易家湾生猪定点屠宰场已停业3年以上,其屠宰权自行取消。
⑥一家菜牛定点屠宰场和二家菜羊定点屠宰场的合并采取的方式为三家自行合作或合股。
5、相关要求
①所有企业须重新申报,并由有关部门重新审核后,报政府批准许可。
②重新申报的市级定点屠宰场必须按《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中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和改造;楠竹山、鹤岭镇作为乡镇级屠宰场,必须按《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中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和改造。
③所有重新认定的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事前取得规划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④各屠宰场被认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改造,其间市区定点屠宰工作须服从市定点办的统一安排。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考察和申报工作。(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由市政府组织县(市)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外出考察,具体工作由市定点办实施;相关企业完成申报工作。
第二步:选址和认定。(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的申报经市定点办及有关部门核准后并报市人民政府许可认定。
第三步:建设(改造)和验收工作。(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完成建设(改造)和验收工作。由相关企业实施并由市定点办报省商务厅组织验收。
市定点办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