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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07-11-19 11:04  文章来源:局商务执法大队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精神,根据市局的安排和统一布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湘潭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主管副县长彭术龙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调研员唐继桃同志为副组长,县商务局、畜牧局、卫生局、质检局、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行政一把手为成员。制定了《湘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并召开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将乡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我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立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县城易俗河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县城易俗河城区所有超市、市场、餐饮单位以及集体食堂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其余21个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三、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
  1、为确保城区实现两个100%的工作目标,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畜牧、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屠宰、流通、消费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并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各部门都相应地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从10月份起,定点屠宰场完善了生猪进场台帐、肉品出场台帐、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严格检疫、检验制度,规范屠宰操作行为。通过整治,定点屠宰场各项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较过去有了较大的改观。同时,卫生、工商部门,负责对城区的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区所有超市、市场、餐饮单位以及集体食堂全部建立了进肉台帐,索取了肉品的检疫、检验证明,杜绝了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2、积极探索乡镇开展定点屠宰的有效途径,确保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我县曾于1996年和2000年两次开展全县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均告失败。总结和汲取过去的经验教训,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没有搞“一刀切”,而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灵活适用的实施方案,主要是:
  (1)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离城区不远的乡镇,设立配送点,由定点屠宰场适时将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配送到乡镇配送点。
  (2)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当地畜牧站,对辖区内所有屠夫实行登记管理,对其固定的宰杀点实行建档管理,并有效监控,畜牧站检疫员每天对登记的宰杀点以及市场肉品销售点实行上门检验,加盖印讫章。对未经检验的肉品不准上市销售。
  (3)对各乡镇登记管理的屠夫,由县商务局提供培训资料,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当地畜牧站组织对屠夫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商务局发放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制定了屠宰场设置规划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2002年155号政府令规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要求,每个乡镇设置了一个定点屠宰场。设置标准为城区二星级,乡镇一星级。
  4、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
  11月12日至11月13日,由县政府副调研员带队,分两个督查组,对八个乡镇、四个县直部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未到位、整治工作开展较差的个别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以高标准的质量迎接商务部的检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和其他宣传资料,对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发动,给整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同时各部门都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总之,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和督促下,全县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请各位领导对我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地成效出谋划策,推动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首发子站:湘潭市湘潭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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